第(1/3)页 李福达案的终审判决, 在一个秋霜初降的清晨, 由三法司联名呈报御前。 经反复勘验,证据确凿, 李福达以“妖言惑众、聚众谋逆”之罪, 判凌迟处死,家产抄没,妻孥流放三千里。 其核心党羽,或斩或绞,或流或徒,各有惩处。 至于先前被张璁党羽攀咬牵扯的一干官员, 因有“匿名铁证”力证清白,大多安然无恙, 大长老也不再去想什么公平不公平的问题,一口干了,打开了第二瓶的盖子。 第七个,是个穿着黄袍的中年男子,那中年男子出现后,将双手背在背后,同样一脸复杂地看着我。 第(1/3)页